关于景德镇市昌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八五九 安置房(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景德镇市城开投金岭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景城开金铃字【2018】13号《关于申请批复昌江片区改造八五九安置房(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收悉。根据《关于确认景德镇市2018年度昌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八五九安置房项目(一期)相关事宜的复函》(景棚办字【2018】4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名称为景德镇市昌江片区棚户区改造八五九安置房(一期)项目。
请在接此批复后,尽快办理该项目国土、规划等前期相关手续,并编制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