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依法严厉打击霸占、抢夺、盗取、侵吞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的“行业霸”、“资源霸”等黑恶势力,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利用四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清查活动。
专项清查活动重点对以下情形开展清查,并根据问题类型交给相关部门,依法集中处理。
1、长期拖欠拒付租金,或者签订合同显失公平,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情形;
2、借承包、租用之名,改变国有、集体所有土地用途,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违法违规建房等情形;
3、长期霸占、侵吞、非法占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乡镇(街道)、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建筑物及厂房、仓库、门面等情形;
4、侵占、盗取、无偿占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乡镇(街道)、村集体组织所有机器、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情形;
5、非法侵占、无偿占用、非法利用国有、集体所有自然资源等情形;
6、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违法决策,或者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国有、集体资产资源遭受毁坏及利益流失等情形;
7、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利益驱动下,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导致国有、集体资产资源遭受毁坏及利益流失等情形;
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保护伞”和关系网等情形;
9、相关部门单位在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式和程序上的违法违规情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行为情形,举报查证属实,将参照《景德镇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受理举报电话:0798-8389277,8389178
受理举报邮箱:jdzshce@163.com
受理举报地址:市紫晶南路17号(市扫黑办集中办公地点)
景德镇市扫黑办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