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 “十一”期间景区门票价格优惠的通知
各相关旅游景区: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3]480号)规定,决定于今年“十一”期间(10月1日—7日)对我市瑶里景区、古窑民俗博览区景区门票价格统一实行优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景德镇市瑶里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后为120元/人、景德镇古窑民俗博览区门票价格优惠后为76元/人,两景区优惠幅度均为20%。
二、凡是列入优惠范围的景区,要于规定时间前在景区售票处显著位置公布门票价格的优惠时间和优惠幅度。为节省印刷成本,景区可在我委监督下,采取在原门票上加盖印章的方式标注票价、实施优惠。
三、市价监局要严格监督景区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不按照规定实行优惠的景区,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