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
二、申报材料
1、项目招标核准申报表一式两份;
2、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或可研报告的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的法律文件;
4、项目单位依法拟不进行招标的,应当说明不招标的范围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单位拟自行招标的,应当提交有关专业技术力量情况、内设的招标机构或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情况、具备自行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6、选择委托招标的,应提交代理招标委托书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7、项目单位依法拟采取邀请招标的,应当说明拟邀请招标的范围及理由,并提交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性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送交委有关科室审批→协调综合有关部门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批复(权限外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
无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一、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2.《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3.《江西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其中含项目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2、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的节能评估文件(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1份),封面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和文件编制单位公章(附编制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节能评估文件;
4、节能登记表(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可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送交委有关科室审批→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拟文→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
无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承诺时限
办理时限:项目申报业主按要求上报材料齐全后,项目核准部门对节能评估报告书核准项目3个工作日、审批项目5个工作日;节能登记表2个工作日,以上审批时限均不含咨询机构评审时间。
权限内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一、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江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4]20号)
二、申报材料
1、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核准项目申请报告
2、企业基本情况;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节能审查意见;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根据项目的行业特点确定);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送交委有关科室审批→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拟文→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
无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一、 设定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14〕12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2号)。
二、 申报材料
1、《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
2、价格评估机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企业财务制度、项目审核制度、员工培训制度、专家聘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的证明,自有房产需提供房屋产权证;非自有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无偿提供办公场所的需提供协议;
4、具有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五名;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实有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
专业类价格评估机构,需要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应的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性价格评估人员不少于三名;
综合类价格评估机构,需要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应的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专业价格评估人员不少于二名;
涉诉讼类价格评估机构,除需具备综合类价格评估机构人员要求外,还必须具有不少于二名注册价格鉴证师资格的价格评估人员;
申请人需提交: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从业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工作人员与企业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注册资金不低于二十万元人民币证明;
6、企业达到工商注册条件的证明。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送交委有关科室审批→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拟文→窗口出件
四、 收费依据
无
五、 收费标准
无
六、 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一、设立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 (赣府发【2009】10号)
2、《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景德镇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景府办字【2008】12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二、申报材料
1、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向市发改委提出的申请报告;
2、施工工程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工程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4、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向该线路、变电站的产权所属单位提出的作业报告;
5、作业安全措施的书面文件等相关资料;
6、作业方业主或施工单位与电网经营企业签定的作业安全协议。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递交市发改委能源局审批→分管领导会签→主管领导签发→办公室拟文→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
无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权限内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审批
一、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审批:
①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②项目建议书文本 (原则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机构编制);
③行业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意见;
④资金来源和筹措方案;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①要求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②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机构编制);
③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意见;
④国土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⑤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⑥节能审查意见;
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3)初步设计审批:
①要求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
②提供达到相应深度的初步设计文本;
③工程概算书及符合资质的咨询中介机构审查意见;
④重大项目提供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送交委有关科室审批→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拟文→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
无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市政府管理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
一、设定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2]2号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
二、申报材料
1、成本监审结论报告;
2、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文件及相关资质材料;
4、召开听证会材料(含代表发言)会议纪要。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送交委有关科室审批→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拟文→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
无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包括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时间)